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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九)

猛药去疴护“森林”

--洪泽县林柴场场长杨怀来私设小金库案件剖析

 

洪泽县林柴场位于洪泽湖西南端的老子山镇境内,是县林业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编制林业发展规划,公益林、湖泊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承包营造经济林、农作物种植、水产养殖等职能。2006年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洪泽湖东部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加强保护洪泽湖湿地和区域生物多样性。位老子山镇境内的洪泽湖东部湿地生态林由洪泽县林柴场负责管护。 2009年,有多年林业工作经验的杨怀来从洪泽县苗圃调入洪泽县林柴场任场长。林柴场有大量的东部湿地项目管护经费,加之老子山镇远离洪泽县城,天高皇帝远,杨怀来动起了歪脑筋。

匿名举报现端倪

2015年6月,洪泽县纪委收到一封匿名信举报县林柴场场长杨怀来私设“小金库”、利用土地承包谋取私利、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调查组发现举报信反映的内容翔实,具有很强的可信度,调查组决定逐条调查。调查组充分依托各种信息,从财产、关系人精细化摸排。通过调取银行信息,发现洪泽县林柴场副场长丁永、会计席前兵的卡中经常有大额资金进出,不符合二人正常的工资收入和消费水平。调查组决定从丁永入手进行调查,丁永很快交代了杨怀来伙同自己和席前兵等人利用洪泽湖东部湿地保护,公益林管护等项目套取财政项目资金,用于不合理支出的违纪事实。调查组顺藤摸瓜,在铁的证据前,杨怀来、席前兵思想防线很快崩溃,主动交代了各人的违纪事实以及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

瞒天过海套资金

场长杨怀来、会计丁永、席前兵三人商议,找部分职工和群众的银行卡,虚报项目资金。财政资金到位后,再安排会计找职工和群众把拨付的项目资金收回来,集中保管,用于不合理的支出。通过这种办法先后申报洪泽湖东部湿地保护项目、绿色江苏湿地保护与恢复二期项目、病虫害防治项目、公益林补贴项目,合计申请项目资金78万余元,其中50万余元被用作“小金库”的不合理支出。杨怀来还利用县林业局并不了解林柴场集体鱼塘养殖的数量,将3.6万元卖鱼款的集体收入放到账外使用,用于不合理的费用支出。在没有实际购买任何香烟的情况下,拿手撕发票充账及写假购烟明细的方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项目款中虚报现金共2万元,全部用于个人的平时生活支出。杨怀来等人的违纪发生在十八大召开以后,在高压反腐形势下, 杨怀来等人仍然胆大妄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2015年12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怀来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丁永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席前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综合治理促预防

按照 “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思想,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涉农领域纪律审查力度,更加透彻地把握基层案件的特点和查办案件的方法,采取措施不断教育和预防基层涉农干部违纪案件的发生,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素质。针对林柴场严重违纪案件,对基层农村领域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筑牢警示训诫防线。充分运用这一典型案例,寓教于案,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结合在林柴场严重违纪案件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抓好基层财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教育和保护干部。

三是一案双查,扩大范围。针对林柴场严重违纪案件中发现的套取涉农资金情况,在全县开展涉农领域“执纪亮剑”专项行动,共查办涉及林业、水产、农业、水利、供销和粮食等系统的一系列违规违纪问题,查处科级领导干部14人(正科级7人),其中科级一把手7人、其他人员28人,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

四是突出治本,放大功效。县纪委监察局切实强化监督责任,下达监察建议书,县财政局、政府办相继出台关于完善涉农领域财政资金的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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