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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八)

偏离航向的渔业干部

——记盱眙县农委原渔业科长梁宗林违纪违法案

 

1962年12月,梁宗林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父亲是县中学教师,母亲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受父亲的影响,梁宗林在进入校门的第一天就暗自发誓,将来成为一个像父亲一样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如他所愿,1981年夏天,他以优异的成绩从连云港水产学校养殖专业毕业,并被分配到素有“龙虾之都”美称的盱眙县,在盱眙县多种经营局水产股任技术干部。多年来,梁宗林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勤奋努力,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县水产站副站长、站长、县畜牧渔业局渔业科科长、县农委渔业科科长,2010年被县委明确为副科级。

对梁宗林而言,年届五十,儿时的梦想已经实现,即将坐享天伦了;对梁宗林的妻女父母而言,他不仅挑起了养家的大梁,还给整个家族争了光。但谁也没想到的是,2014年6月27日,梁宗林从单位办公室被县纪委带走,同日宣布“两规”。 2015年4月9日,梁宗林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这一年,本是他计划申请退养的时间……

心态失衡 理想偏航

梁宗林在其悔过书中写道:“从小父亲就教育我勤俭朴素,可是接触的老板多了,我的心理开始失衡。我发现有些老板并未付出多少汗水,反而获取了高额利益,自己夙兴夜寐、整日辛劳,工资收入却不及他们的冰山一角,失衡心理暗起,清廉从政这根已绷紧的弦不知不觉中松了下来,不和谐的音符也就随之而来……”梁宗林忘记了最初的理想和誓言,原本排斥的饭局变成有请必到,原本拒绝的场所变成心仪神往,原本违规的材料变成“合法”的项目……

2008年10月,盱眙县贝尔虾业有限公司申报高效设施渔业项目,但其116亩的实际养殖面积远远不及申报要求。于是,该公司经理陈某某将从别处借来的1500亩养殖合同放入申报材料中递交给了县农委渔业科,梁宗林明知是虚假合同,仍帮助其向上申报,最终该公司获得60万元项目资金。最终该公司在梁的鼎力相助下,如愿以偿地获得了60万元的项目资金。为表“答谢”之意,2009年初,陈某某向梁宗林的银行卡汇入了6万元的“技术指导费”。面对这个比自己一年的工资总和还要高的数字,梁宗林也曾忐忑过,但他最后还是以已与公司签订了《技术服务协议》,又为项目的规划、设计付出了辛劳为由安慰自己,并将这6万元看成是自己理所应当的劳动报酬。

有了这次经历之后,梁宗林便成了“温水中的青蛙”,对养殖项目老板的贿赂一概笑纳。2008年至2013年,梁宗林四次以“技术指导费”的名义共收受养殖老板12.7万元人民币。

家庭不和 自甘堕落

办案期间,梁宗林曾多次提及羡慕那些家庭幸福的男同志,他表示,家庭不和谐是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结婚20余年,他与妻子因性格不合造成他心里长期压抑,心里的苦闷无处诉说。自女儿上大学开始,对于他而言没有女儿的家不再是幸福的港湾。有细心的同事甚至发现,梁宗林下班后总是找借口拖延回家的时间,他开始了每天和老板混迹于酒桌和KTV的日子,家庭观念逐渐淡漠,在外寻求心理安慰。老板们的吹捧,让梁宗林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以吃喝为乐,大肆挥霍钱财,生活腐化堕落。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如果不能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如果不能守住道德的底线和法律的红线,必将让自己误入歧途。而人生一旦误入歧途,潘多拉的魔盒就会打开,金钱和美色自然就涌进怀抱,终将把自己带入深渊,无法自拔……”这是梁宗林在其悔过书中的感言。

来者不拒 变本加厉

梁宗林说:“在第一次收了6万元贿赂后,我忐忑不安了整整半个月,走在路上我甚至隐约感觉有人在背后戳脊梁骨。都说习惯成自然,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的经历之后,我变得越来越大胆,逢年过节自然就成了我最期盼的日子。”

2008年至2010年,梁宗林在明知贝尔公司、王林合作社、兴岛公司这三个单位均不符合国家高效设施渔业项目标准的情况下,仍安排下属帮助他们制作内容虚假的申报材料,并利用自己的职权积极上报争取补贴,造成国家专项补贴资金损失250万元。多个项目的“成功”申报,给他创造了一笔又一笔可观的“收入”—— 贝尔公司和王林合作社的负责人陈某某分3次贿送他15.5万元好处费;贺桥水产养殖合作社老板徐某某5次共贿送他现金1万元,购物卡5000元;县鱼种场负责人徐某某9次共贿送他现金2.8万元,购物卡8500元……

私欲膨胀导致梁宗林在金钱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2010年上半年,梁宗林与下属孙某以不向县鱼种场收取管理费为由,主动索贿1万元;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梁宗林与下属孙某以帮助申报项目成功为由,向多个养殖企业老板索贿6.4万元。

东窗事发 追悔莫及

2014年上半年,盱眙县纪委在查办一起涉农资金案件时意外发现了梁宗林的违纪线索,经过认真细致的初核后随即对其党纪立案。

梁宗林说:“在‘两规’期间,我深刻认识到我所犯的错误对不起党多年来的培养,对不起年迈的父母,对不起刚大学毕业的女儿,我向组织和家人表示深深地忏悔!如果三年前有人给我敲响警钟,如果我参加了两年前单位组织的那次警示教育活动,决不会酿成如此大错!”

据统计,2008年至2014年,梁宗林总计29次收受他人财物价值33.8万元。2014年7月7日,盱眙县纪委解除对梁宗林的“两规”措施,将其移送至检察院。在踏上检察院的警车时,梁宗林仰天长啸,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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